耶穌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提出了「人的尊嚴」的概念。「天父」這個名稱在耶穌的話語中,特別是在「馬太福音」的記載,出現多次;
讓我們看到耶穌把人類提到多麼高的地位----貴為創造天地、超越蒼茫的造物者的兒女!
近代以來,耶穌提出「人的尊嚴」的命題,已成了民主制度的基礎和依據。人之所以應該平等,是因為天賦人權,大家都是上帝的兒女。
基督教在公元三世紀才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,此前二百多年中它先後十次遭到大迫害,教徒被殺不計其數。可是愈受迫害,基督徒人數愈多,
教會也愈興旺。在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,羅馬政府的第一個立法就是廢除奴隸制。享受著奴隸服侍的貴族,怎能甘願通過立法放棄奴隸制呢?
這正是因為他們被「人人都是天父兒女」的思想所感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