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篇: 我該往那裡去?
至古以來,哲學家不斷追尋幾個問題的答案:
我(人類整體而言)是誰?
我為何會在這裡?
我該往那裡去?...等。
也討論過"我為何會在這裡?",今次就讓我們討論一下第三個問題:"我該往那裡去?"
這條問題的意思就是說:
"人生在世究竟有沒有任何意義呢?有沒有甚麼目的呢?"
1. 有些哲學家認為人生是沒有特定的意義的,每個人生活在世的主要目的就是去尋找他自己的意義所在。但若每個人的生存意義也有可能不同,
那究竟這些人生目的有沒有是非,對錯,好壞之分?
若有的話,有誰或有那些原則可以決定那是好那是壞?
若有人(權威)或有些原則是可以用作這樣的判斷的話,這些權威或原則荳非是每人的人生意義的基本要素?
換句話說,每人的人生意義荳非是有一些特定的規範?
那又豈非跟這批哲學家的前設(即人生沒有特定的意義)有很大的矛盾嗎?
若每人的人生意義是沒有對錯好壞之分的話,希特拉和日本軍國以暴力侵略,濫殺無枯為目的(如屠殺猶太人和南京大屠殺等)的行為又有誰可說他們是不對呢?
這是否太不合情合理嗎?
2. 有些哲學家認為人生是有特定的意義的,每個人應該去思想或尋找那個(些)意義。但那個(些)意義是甚麼呢?
那個(些)意義為何會存在呢?
是誰去預先把這個(些)意義定下來給人類呢?
如果人類只是一堆化學物質的結合體,這樣說可能就有點謊謬。
但若你不能接受人生是沒有特定的意義的話,或你同意以上的推論的話,你便要面對一個問題:
人生的這個(些)意義是由誰去決定?除非他就是神,否則再沒有其他人有這樣的權威去作這樣的決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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